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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2016年秋季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 号文)(以下简称培养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现启动2016年研究生培养环节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将按照新的培养规定要求,组织安排在校研究生的考核工作,考核范围包括两类研究生:

  1.到期考核对象:按照新的培养规定要求,已达到培养环节考核期限的各培养类型研究生,需进行培养环节考核,名单见下表。

培养环节

硕士生

博士生

  普博

  直博

  硕博

开题报告

  -

2015

/

2016

实践教育/教学实践

2015

2014

                    /

2015

论文进展报告

-

2014

/

2015

学术交流

-

2013

                    /

2014

  2.逾期考核对象:在新的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相应培养环节考核的以前各年级研究生。

二、考核程序

    ◆ 考核办法为学生PPT汇报15-20分钟,汇报内容为每名学生需考核的内容。指导小组(三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对需考核研究生的培养环节(实践教育、开题报告、论文进展评审意见表等)进行面试考核并签字。同时,请在评审意见表的“具体评价意见”一栏填写意见(要求不少于50字)。其中,博士生教学实践评审意见表,学术交流评审意见表由导师填写签字。注意,各类评审意见表中“总成绩”分为两类:合格、不合格!请务填写其他结果。

    ◆ 考核完成后,请各位研究生下载附件相关表格,填写完整,并按照要求,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文件。

      ◆ 113日(周四)将所有考核类型评审意见表交至211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扫描上传系统!不按时提交并未递交缓考申请者计考核不通过。

    ◆ 113日(周四)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实习记录本》,上报实习天数。

  113日(周四)2013级普博、2014级硕博连读生以及本次需要进行“学术交流”环节的研究生提交《学术交流记录本》。

    ◆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出备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缺考”处理,计一次“不通过”,开题2次不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 如有同学未在考核名单中请到211办公室协调。

      ◆ 博士生资格考试安排待通知。

     请各位需要考核研究生尽快和导师沟通,安排好相应事宜,按时提交材料。

 

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中期进展成绩评定表(样表)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交流环节评审意见表(样表)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表(样表)

附件1-2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样表)-博士生用表

附件1-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评审意见表(样表)-硕士生用表

2016年秋季培养环节考核预置名单pdf

其他下载表格(如开题报告、实践总结报告、论文进展报告等请到研究生院培养出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