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研生字〔2019〕8号)精神以及《食品学院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申报工作选拔实施细则》(食研字2019-1-1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研究课题、科研成果、国外研修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最终评审结果请见附件,“攻读博士研究生”项目经讨论将直接上报研究生院。
公示期三天,如有疑义请致电62737958。
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选拔实施细则(食品学院).pdf
2019年国家公派项目(联合培养博士)评审结果公示(食品学院).pdf
2019年国家公派项目(联合培养博士)评审结果公示(高精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