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要求各实验室在9月26日之前进行安全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布置安全自查工作。
二、各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逐项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表中以下条款
5.1.3 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
5.2.2 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
5.2.3 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值日制度
8.2 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
8.4 管控类化学品管理
8.5 实验气体管理
11.3电气安全
12.2压力容器
12.4加热及制冷装置管理
四、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明确整改时限。
五、 9月26日前每个实验室要提交有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到院办公室,安全隐患台账电子版发到schy@cau.edu.cn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9日
附件2:隐患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