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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9   浏览次数:

各实验室:

     根据上级部门通知精神,要求各实验室在926日之前进行安全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布置安全自查工作。  

二、各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逐项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表中以下条款

  5.1.3 实验室消防通道通畅,公共场所不堆放仪器和物品

5.2.2 实验室环境应整洁卫生有序

5.2.3 实验室有卫生安全值日制度

8.2 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

8.4 管控类化学品管理

8.5 实验气体管理

11.3电气安全

12.2压力容器

12.4加热及制冷装置管理

四、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项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明确整改时限。

五、 926日前每个实验室要提交有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到院办公室,安全隐患台账电子版发到schy@cau.edu.cn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19919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doc

附件2:隐患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