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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环节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6   浏览次数: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规定》(中农大研生字〔20134 号文)(以下简称培养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环节要求》,现将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环节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进入论文工作前的学科综合考试,重点考察博士研究生是否掌握了坚实和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是否具备了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学术能力。

二、考核范围

    本次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对象是培养计划制定合格,并完成和通过所有课程学习的在籍全日制2018级直博生、2019级普博生、2020 级硕博连读生和以前未完成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博士生。

三、成绩评定

    博士生资格考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应试学生总数的20%优秀(按90分计入成绩单和GPA)和合格(按80分计入成绩单和GPA)者视为考试通过,记2学分; “不合格者视为考试不通过,不计学分。

四、工作安排

   1、总体安排:各系主要负责本系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环节考核工作

   2、考核方式: PPT汇报10-15分钟,汇报内容为每名学生需考核的内容。评审小组(三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可包含导师)对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环节进行面试考核并签字,同时,请在评审意见表的“具体评价意见”一栏填写意见(要求不少于50)。

   3、根据上级部门及我校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以适当形式组织环节考核,确保师生安全。

   4113日各系统一将附件中《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评审意见表(食品学院)》PDF版交至211办公室,由研究生教务统一扫描上传系统!不按时提交并未递交缓考申请者计考核不通过。因需要界定优秀率,请以系为单位整体提交,并提交附件中《食品学院考核优秀以及缓考名单汇总》。

   5、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环节考核的,研究生需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办理缓考手续时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培养环节缓考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无故不参加环节考核的,按“缺考”处理,计一次“不通过”。2次未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6、系统预制考核名单请见附件,如有疑问请致电62737958咨询。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010-62737958

邮箱:liwen211@cau.edu.cn


2020秋季博士资格考试考核系统预制名单-20201016.pdf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评审意见表(食品学院)最终形成一页PDF上交.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