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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5   浏览次数:

根据《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0]3号)要求,为做好2019-2020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奖励标准 

1.申报对象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3.奖励标准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宝钢优秀学生奖为1万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

二、推荐名额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推荐优秀本科生人选1名,经学院评审推荐,上报学校,再推选出最终人选。

三、评选安排

9月21日之前,将填写好的《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电子版本须为pdf格式,有签字和公章)、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两张,照片背面写明:学校、学院、学生姓名)以及《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发至JasonKong@ca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229办公室孔瀚宇老师处。

《评审表》用A4纸打印,打印时将页面上下左右间距都设为0,页眉页脚都为空。《评审表》须认真填写,并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的字数要求,做到准确、全面、精炼、突出重点。《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使用第三人称撰写,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宝钢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遴选,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候选人的获奖资格。

2.宝钢奖学金为专项奖学金,与综合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兼得,可与单项奖学金兼得。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推荐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