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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7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中农大学字[2019]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困难程度的不同,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三、认定方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秋季学期集中组织开展认定工作,春季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复核。



四、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提交申请时间:(9月17日--9月20日)

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表》中涉及的特殊群体类型及家庭情况信息,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重大疾病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事项,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和《认定申请表》一起提交,个人承诺须本人亲笔誊写并签字

同时,凡申请困难认定的所有学生须通过下方链接,填写《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问卷调查》。本问卷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重要依据,请按时(9月20日前)、认真、如实填写,否则将影响认定结果。问卷登录账户为学生登录农大企业号的个人账户和密码。

问卷链接地址:https://wep.cau.edu.cn/site/form/formtemplat?formid=52



评议时间:(9月21日--9月24日)

所有材料提交给各班班长(2020级提交给班主任助理),由班长(班主任助理)组织开展班级评议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可以采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3)、《2020级新生面谈记录表》(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5)来辅助评议工作,所有附件材料需要上报给对应年级辅导员,便于开展年级评议工作。

具体的评议、认定、审核程序请参考《2020-2021学年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附件1)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1.结合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定为:学生可以支配的月均基本生活费用不足1200元。

2.学院将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对新生进行逐一面谈,做到面谈全覆盖,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好记录,填写《2020级新生面谈记录表》(附件4)。

申请认定的学生应按《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如实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及相关经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学院应对学生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核。

3.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渠道,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特殊情况(隐私),允许提出申请的同学跳过班级评议程序,直接参加年级认定环节。需要申请直通车的同学可以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直通车”

4.学校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采用电话访问、约见访谈、家庭走访、分析校园卡消费数据、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参加认定、不困难却认定的学生,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食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docx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docx

附件4:2020级新生面谈记录表.docx

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x




联系人:孔瀚宇



联系电话:6273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