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校2024年度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24年度资产盘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

1.201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区间内所有购置入库(含受赠)的固定资产、专利均在盘点之列;

2.2024年12月31日前,所有购置入库(含受赠)的固定资产、专利均在盘点之列。

具体盘点清单详见各位老师系统中的盘点任务列表。

二、工作安排

1.各位老师请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操作指南-2024年》(见附件1)要求进行自查、上报结果。

2.领用人自查(时间:3月10日- 3月31日)

领用人依据系统内自查任务进行实地盘点,填报系统。工作方法是见物就点、是账就查、不重不漏、实事求是。对有帐无物的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见附件2);对有物无账的,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见附件3);对已失效或已进行科技成果转让的专利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专利处置申请表》(见附件4);对名下有闲置的资产填写《中国农业大学闲置资产信息统计表》(附件5),自查完毕将填写的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交211办公室。

3.单位核查、抽查(时间:4月1日-4月13日)

学院对自查结果为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进行逐一核查;对账实相符的固定资产按不少于其数量5%的比例进行抽查,其中单价大于10万元的资产必查。如抽查不符合盘点要求的固定资产数量超过抽查资产数量的5%,须领用人限期整改,直至核查合格。

三、相关要求

1.请老师们高度重视本次资产盘点的工作,资产盘点核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盘点以“中国农业大学招标采购和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明细账为依据进行账物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单位相符,资产标签条码完整。不得瞒报和虚报。

2.请于3月31日前将《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附件2)及有账无物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中国农业大学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中国农业大学专利处置申请表》(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闲置资产信息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miaojing@cau.edu.cn,专利处置申请表纸版材料领用人签字后交到院办211。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操作指南-2024年.doc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账无物资产处理申请表.xls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有物无账资产处理申请表.xls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专利处置申请表 .xlsx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闲置资产信息统计表.doc

 

联系人:苗敬

联系电话:010-6273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