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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心理委员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建设,表彰先进,使心理委员机制在促进我校校园和谐,提高广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国农业大学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在每年“5·25”心理健康节期间评选“优秀心理委员”,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参评对象

1、班级心理委员

2、学院心理部成员

(二)基本参评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努力履行大学生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工作作风正派、严谨,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忱,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

3、已取得心理委员初级班培训证书并且工作满1学年

4、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面向广大同学积极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并配合学校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5、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

6、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变化(特别是严重影响到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变化);

7、组织或参与组织校、院或班级心理素质教育活动,并有相关活动记录。

 

二、评选办法

参评的同学需准备:

1、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1000字以内

2、网络展示材料:个人清晰照片一张(JPG格式,图片尺寸1200*760以上,小于200kb),文字介绍(300字以内);

3、现场答辩材料:答辩内容包括2分钟竞选展示及1分钟答辩。

竞选展示需包括担任心理委员期间工作业绩及工作中的感悟、收获两部分。答辩部分由现场的评委老师提问。

评分细则:工作能力(20),工作热情(20),工作成果(20),配合学院心理工作(20),整体评价(20)

 

三、提交材料

请参评的同学下载《2020-2021学年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填写完成,将《申请表》、答辩材料、工作总结、网络展示材料共计四项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班级+优秀心委”,于4月27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至spxyzz100@163.com。

答辩时间定为4月28号中午12:20——14:00,在227会议室进行。评选出的院级优秀心理委员将获得证书并获得综合测评加分;前两名院级优秀心理委员将会参加校级“心灵使者”的评选。


2020-2021学年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心理委员申报表.docx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校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办法 .doc


负责人:孔瀚宇

联系电话:62737933

邮箱:spxyzz1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