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2021-2022学年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校级通知文件见附件0)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下同)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困难程度的不同,划分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三、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学生提交申请
学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表中涉及的特殊群体类型及家庭情况信息,如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患重大疾病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以及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事项,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并和认定申请表一起提交班级。申请认定的学生应填写说明如实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及相关经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表中个人承诺一栏须本人亲笔誊写并签字。
同时,凡申请困难认定的所有学生须9月15日前,通过下方二维码或者链接(任选其中一种方式),填写《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卷调查》。本问卷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重要依据,请按时、认真、如实填写,否则可能影响认定结果。问卷登录账户为学生登录农大企业号的个人账户和密码。
问卷二维码如下:
问卷链接地址:
https://wep.cau.edu.cn/site/form/formtemplat?formid=160
2.班级开展评议认定工作(9月16日—9月21日)
申请认定的学生将材料提交给各班班长,由各班组织开展班级评议工作。班级评议小组对照认定标准对申请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议。
班级评议需提交材料:
(1)电子版+纸质版《中国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班级评议小组需填写表中的班级评议情况一栏。电子版9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spxyzz100@163.com,纸质版双面打印,由班主任签字确认,9月22日前工作时间提交对应年级辅导员。
(2)电子版+纸质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与年级认定情况表》(附件3),其中评议认为经济不困难的也应将其情况在表中列出,写明评议意见。电子版9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spxyzz100@163.com,纸质版由班级评议小组全员签字确认(包括班主任),9月22日前工作时间提交对应年级辅导员。
(2)电子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4),9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spxyzz100@163.com。
备注:
班级评议工作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尊重学生意愿的原则,各班开展评议时应保护申请学生的个人隐私。
参与困难认定的同学不能在评议小组内。
21级新生班主任需要对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需要逐一面谈,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好记录,填写《2021级新生面谈记录表》。
3.各年级开展评议、认定工作
年级认定小组对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充分讨论,初步确定各学生困难等级,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班级评议小组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年级认定结果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4.学院开展评议、认定工作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年级认定小组的认定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对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认定结果提交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督查认定过程、审核结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从认定名单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邮件、电话、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解核实,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对有疑问和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进行重点复核,并与学院沟通,确定认定结果。学工部将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1.结合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定为:学生可以支配的月均基本生活费用不足1245元。
2. 申请认定的学生应按《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如实详细说明家庭情况及相关经济状况,严禁弄虚作假。
3.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直通车”渠道,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特殊情况(隐私),允许提出申请的同学跳过班级评议程序,直接参加年级认定环节。需要申请直通车的同学可以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直通车”。
4.学校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采用电话访问、约见访谈、家庭走访、分析校园卡消费数据、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参加认定、不困难却认定的学生,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对于弄虚作假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一经核实,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刘欣
联系电话:62737933
电子信箱:spxyzz100@163.com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食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