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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级本科生综合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5   浏览次数:

各位2019、2020级本科生:

学院坚持静态考查与动态测量相结合、班级考评与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请各班级严格按照《2020-2021学年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要求,以下简称细则,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为组长,小组成员由班级班委、团支部委员、每个宿舍一名代表组成。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成绩以班级最后一名计。各班要高度重视,成绩确定后将不予更改。



【提交材料】

1.电子版+纸质版《表3-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总表》(电子版只填姓名和学号,其他不填;纸质版学院审核完毕后提交,必须有班主任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签字。

2.电子版《表2-2020—2021年度加分统计表》(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参照细则严格核对计算后提交)。

3.电子版+纸质版所有加分证明材料(纸质版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电子版加分证明材料需重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名称)。

4.电子版班级民主打分评优原始数据材料。

请2019、2020级各班班长汇总加分统计表和民主评议材料,将班级材料打包命名为:XX班综合测评材料,于2021年9月21日前提交到spxyzz100@163.com,所有纸质版材料学院审核完毕后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课外活动加分公示】

考虑到学生提交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证明的部分情况,以下项目由学院团委公示分数明细,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详细公示见附件。请同学们参考公示填写本人加分,请班委参考公示审核本班级同学加分。如果在以下公示项目中出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出现的个别错误或者遗漏,请到229办公室刘欣老师处反映。

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中合唱、颂词、伟大征程、志愿者加分名单,冬奥测试赛人员加分名单,2021年迎新志愿者加分名单。

2.兴农杯参赛队伍的级别、获奖项目加分名单。

3.一二九合唱及教职工合唱、青春学思会、五四诗歌朗诵名单。

4.新年晚会上台的演职人员加分名单。

5.宿舍嘉年华加分名单。

6.辩论赛名次、领队、队长及参赛人员。

7.院队各类校级球类比赛名单和名次。

8.新生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方队名单、啦啦队加分名单。

9.师生羽毛球赛、风采大赛、篮球赛、心理剧大赛上台人员、十佳歌手决赛名单名次。

10.院团委、学生会、融媒体中心、酒协、烘焙协会、宣讲队、饮食文化协会成员加分。

11.附加分

(1)集体表彰:优秀宿舍、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党日活动、优秀团日活动。

(2)个人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关于证明材料和综测细则请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

1.细则改动较大,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2.集体表彰和个人表彰中各项目可累加。

3.获得先进班集体的成员在2020-2021学年内有不及格成绩,则没有获得此项加分的资格。

4.优秀党日活动、优秀团日活动加分名单由获奖党支部、团支部书记提供,并附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签字确认,提交材料时一并提交至229办公室。

5.发表论文者,论文有效日期由2020年9月2日截止至综测启动之日。未发表但有接收函的科技论文仅毕业年级加分,并提交编辑部出具的接收函。已发表论文,证明材料需提交论文所在杂志封面及论文所在第一页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

6.学院团委未公示比赛,获奖加分需要提交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参赛加分需提交官网公布的参赛人员名单或者由官方提供的本人参赛证明, 队员需提供组长签字的贡献量证明。

8.宿舍嘉年华加分请在个人加分材料中标明宿舍号。

9.对于有争议问题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评定。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62737933

邮箱:spxyzz100@163.com


附件1-食品学院2020-2021年度综合测评实施细则.pdf

附件2-活动加分.pdf

附件3-兴农杯加分名单.pdf

附件4-附加分名单.pdf

表1-2020—2021学年班级民主打分评优表(1).xls

表2-2020—2021学年加分统计表(1).xls

表3-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总表(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