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学院坚持静态考查与动态测量相结合、班级考评与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请各班级严格按照附件1《2022-2023学年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要求(以下简称细则),完成本班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按照细则要求,各班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为组长,小组成员由班级班委、团支部委员、每个宿舍一名代表组成。
2.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议
根据细则要求,各班须在班主任的监督下,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议。在会议中,各班需要组织并监督全班同学完成《表1-2022-2023学年班级民主打分评优表》(以下简称表1)中的“民主打分评优表”。打分结束后班主任收齐表1并进行审核,确认结果实事求是,不存在恶意评分的现象后,判定为合格。班主任须去除合格打分表与评优表中评分者的个人信息,汇总所有合格打分表后交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算分。最后填写表1中的“汇总表”,并且将所有合格打分表与原始表格交至学院进行审核。
3.计算课外活动表现成绩
各位同学需填写《表2-2022—2023学年加分统计表》(以下简称表2)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需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审核证明材料,计算全班同学课外活动表现成绩,并汇总表2,提交至学院进行审核。
4.在班级内公示综测成绩并签字确认
待学院审核表1、表2以及所有原始表格无误后,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填写《表3-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总表》(以下简称表3),将最终得分在班级内公示,确认无误后在汇总表中签字并提交学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成绩以班级最后一名计。各班要高度重视,成绩确定后将不予更改。
二、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中公示的加分无需提交证明材料
1.科技创新证明
①学科竞赛需要提交获奖证书或者官方开具的获奖人员公示(需加盖公章);
②科研论文需要提交文章的刊出原文(包括作者信息,单位和接收时间);
③国家级、北京市级及校级创新创业项目(URP)结题需提交公示文件;
④专利需要提交授权证书,未授权的需要提交知网查找截图(包括发明人信息,专利状态);
⑤院级竞赛加分名单见公示,无需提交证明。
2.文体活动证明
文体比赛需提交获奖证书,参赛但未获奖需提交官方开具的参赛人员证明(需加盖公章);
3.学院活动与贡献分证明
校级学生干部需提交校团委开具的证明,证明材料中需标明“职务+评价等级(优秀/合格)”;
4.附加分
①院级荣誉见公示,无需提交证明。
②未在公示名单中的荣誉表彰,需提供荣誉证书,或者官方开具的获奖人员公示(需加盖公章)。
备注:
所有证明材料的有效日期为,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9月13日本科生综测工作启动之日。
三、提交材料
1.个人材料提交:
①表2(电子版);
②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每份证明材料需命名为“姓名+证明材料名称”,证明材料详细要求见下方通知。
电子版打包命名为“姓名+学号”提交给班长汇总,纸质版需在空白处写上姓名+学号开学后提交给班长。
2.班级材料提交:
①民主评优材料:表1(电子版+纸质版)+班级民主打分评优原始表格(电子版)+线上民主打分评优会议截图(电子版);
②加分统计和证明材料:汇总后的表2(电子版)+全班同学提交的个人材料(班级综合测评小组需参照细则严格核对计算);
③综合测评评价总表:表3(电子版+纸质版),待学院审核无误后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班级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为:XX班+综合材料,2023年9月18日17点前提交到spxyzz100@163.com。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9月18日17点前交至食院229办公室吕轲彦老师处审核。
【课外活动加分公示】
部分项目由学院团委公示分数明细(详见附件),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后续将在院网发布公示通知。请同学们参考公示填写本人加分,请班委参考公示审核本班级同学加分。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联系229办公室吕轲彦老师反映,公示内的加分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对于有争议问题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评定。
联系人:吕轲彦
邮箱:spxyzz100@163.com
2022-2023学年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pdf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