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鼓励更多优秀学生积极投身学校各项事业建设发展,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良好校风、学风建设,根据学校第2017-21次党委常委会关于奖励设置的决定,学校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1.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2023级及以上本科生、2023级及以上研究生;

2. 在院级或校级学生组织中工作满一年或一届,责任心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考核合格。院级学生组织包括院学生会及研究生会、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二级团组织及其他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包括校学生会及研究生会,团委各部门、艺术团、社团等。

二、评选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 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 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并表现突出;

4. 忠恕任事,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注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服务同学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校纪校规,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 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7. 尊敬师长,严谨踏实,成绩优良,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含选修课),在学习科研工作中恪守学术道德。

三、评选办法

1. 各学院评选人数参照附件1;

2.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按我校学生参与学生工作的组织体系开展;

3. 参评的学生应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填写《中国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撰写不少于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经所在学生组织推荐,报相应的评选小组统一评选;

4. 参与学生工作身兼多职的学生骨干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选择一类学生组织申报,参评时,评选小组应依据其在其他学生组织的工作情况酌情考虑;

5. 评选结果经全校公示后确定。

四、评选流程

1. 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学生组织申报;

2. 各级学生组织汇总个人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向相应评选小组推荐;

3. 校团委评选小组对校级组织进行评选,结果反馈学院;

4. 学院评选小组将评选结果按评选要求报送校团委;

5. 获奖名单公示;

6. 颁发荣誉证书。

五、提交要求

1. 个人申请评优要向所在组织提交申请,校团委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2. 请于10月20日前填写附件2和附件3并提交至spxytx100@163.com,附件和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附件x+姓名+班级+优秀学生干部”。

联系方式:62737959

共青团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各学院名额分配.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