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位2022级本科生:

学院坚持静态考查与动态测量相结合、班级考评与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请各班级严格按照《2024-2025学年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细则)要求,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主任为组长,小组成员由班级班委、团支部委员组成。综合测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该年度各种评奖资格,其综合测评成绩以班级最后一名计。各班要高度重视,成绩确定后将不予更改。

【个人提交材料】

1.电子版表2《2024—2025学年加分统计表》,命名为“姓名+班级+加分统计表”;

2.所有加分项均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加分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班级+证明材料名称”。(如在附件《2025年综测加分公示(适用于2022级)》中已公示,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班级提交材料】

1.电子版表1《2024—2025学年班级民主打分评优表》,并在表1中附上原始数据材料。

2.汇总表2《2024—2025学年加分统计表》,并参照细则严格核对计算后提交,命名为“班级+加分统计表”;

3.电子版+纸质版所有加分证明材料(纸质版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电子版加分证明材料需重命名为,姓名+班级+证明材料名称);

4.电子版表3《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总表》,必须有班主任及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签字

请2022级各班长汇总表1、表2、表3以及证明材料,将班级材料打包命名为:XX班综合测评材料,于2025年8月24日前提交到lyukeyan@cau.edu.cn,所有纸质版材料学院审核完毕后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材料复核】

提交所需材料后,一周内将完成分数的复核流程。复核结果如有变动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与同学们逐一核对确认,如无变动则不再反馈给个人。复核结束后一般不再接收加分材料并加补充加分。确保准确无误后进行公示。

重要:加分公示

考虑到学生提交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证明的部分情况,以下项目由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分数明细,学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详细公示见附件。请同学们参考公示填写本人加分,请班委参考公示审核本班级同学加分。如果公示项目中出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出现的个别错误或者遗漏,以综测细则加分标准为准,并请到229办公室吕老师处反映。

2024-2025学年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docx

2025年综测加分公示(适用于2022级8.29日).xls

表1-2024—2025学年班级民主打分评优表.xls

表2-2024—2025学年加分统计表.xls

表3-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总表.xls

联系人:吕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62737933

邮箱:lyukeyan@c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