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与标准

本次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名额如下:硕士国家奖学金,17名,20000/人;博士国家奖学金10名,30000/人)

二、参评对象与条件

(一)参评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和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3.二年级(含)以上年级直博生、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重大失误;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学习和社会实践等,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

6.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三、评选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培养单位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具体名额进行评定。

2.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综合能力突出的研究生,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

3.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企业、组织或个人出资设立,按具体规定进行评选:

天博奖学金详见《食品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附件1)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可兼得,各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5.参评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以培养单位公告为准,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6.根据《关于2025级研究生申请免修英语课程的通知》(https://one.cau.edu.cn/tp_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332388265721857)相关要求,免修和修课的英语成绩均不纳入奖学金评定,具体可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个人申报

有意愿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于10月6日12点前提交电子版材料,文件以“博士/硕士+姓名+国奖”命名提交至yangtong223@cau.edu.cn,纸质版材料于10月9日上午10点前提交至食品学院229办公室。

有意愿申请研究生任一类别奖学金的学生均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A4纸只限1页单面打印,不得涂改,相关荣誉证明材料以综测计算的为依据参与评选,申请多个奖项的研究生需按申请奖项数量多次填写;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具体填表说明见附件6。填写《2025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8)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

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提交《校长奖学金新闻稿-培养单位-姓名-学号)》电子版一份。新闻稿内容要求活泼生动,包括姓名、培养单位、导师、所学专业、从事课题、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等,重点讲述个人学习和科研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鲜活故事和深刻感悟,要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最少有2张生活照片,照片像素要求为1280×720,照片直接排版于word新闻稿中。(待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后,确认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届时提交相关宣传材料)

(二)培养单位初评及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项奖学金的评选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推荐名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无异议后,学院将初评结果及相应材料报送至学校。

(三)学校审核及公示

学校对各培养单位初选推荐结果复核审定公示后,上报全国资助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2737933

邮箱:yangtong223@cau.edu.cn

地址:食品学院229办公室

附件1:食品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doc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1: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模板).xls

附件5-2: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模板).xls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8:____(培养单位)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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