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落实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6〕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中国农业大学2026年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五年制专业为三年级学生),且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理工农等学科门类专业;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且学有余力,具备浓厚科研兴趣和一定科研创新基础;
4.经所在学院审核推荐,具备明确的科研方向与研究计划。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8名,2万元/人。
三、申报与遴选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请于4月13日前将附件发送到邮箱lyukeyan@cau.edu.cn
2.学院初审推荐。学院对照遴选标准开展资格审查与综合评审,推荐不多于2名候选人,并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开展校级评审,择优确定18名拟推荐资助学生名单。
四、考核要求
(一)实施周期
2026年4月至2027年6月,覆盖三个学期。
(二)过程要求
学生定期向指导教师与学院提交科研进展报告,由指导教师对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学校领导工作小组。
(三)中期审核
学校于2026年10月组织开展中期检查交流会。学生需围绕项目研究进展、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后续研究计划等核心内容进行汇报。专家组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综合评议。
(四)结题考核验收
2027年5月,学生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关科研创新成果材料等。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校级结题验收。
(五)成果标注管理
资助学生在本计划资助周期内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均须标注:本论文(成果)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资助。
五、注意事项
1.资助经费按计划进展分期拨付,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仅限资助学生本人开展科研创新所产生的书籍资料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开展初审推荐,确保推荐质量;资助项目实施期间,学院须落实严格跟踪管理监督,定期了解项目进展与任务落实情况,督促学生按申报计划高质量完成任务。
3.获资助学生须按申报方案推进项目,按时提交进展报告与成果材料,积极汇报进展;学生须如实填报申报信息,规范开展项目,严禁虚报、瞒报或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
附件1: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一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推荐学生申请表
联 系 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62737749
邮 箱:lyukeyan@cau.edu.cn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