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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与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联系,现开展2022-2023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需通过本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研究生需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确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本学年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申请额度

校园地贷款实行按学年申请,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贷款额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过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申请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

①《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1份,见附件1)研究生需另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承诺书,无固定模板,真实详细说明困难情况。

②《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

2.开立账户

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开立中国银行账户,银行工作人员将来校现场开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之前已办理过校园地贷款的同学,已进行过开卡业务,本次无需再次开卡,使用之前中国银行的银行卡即可。)

3.学院审核

学院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校审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同中国银行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将由银行工作人员指导通过网上银行线上申请贷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实行按学年申请制度,2021年申请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若本学年仍需贷款,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2.2020年及以前已申请过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提额,相关办理手续将另行通知。

3.学生填写申请表前务必先阅读填表说明,确保填写信息正确无误。学生所填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审核通过。

4.困难学生应贷尽贷,鼓励本学年办理了缓缴学费的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贷款学生应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增强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能力。


五、材料提交要求

1.附件1(纸质版)

2.附件2(电子版)

请于10月20日上午11点30前,将纸质版提交至229办公室,电子版命名为“本科生/研究生+姓名+校园地”提交至spxyzz100@163.com


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010-62737933

办公地点:食品学院229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doc

附件2: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申请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