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落实大抓基层的鲜明工作导向,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理念,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实际,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上级组织的安排下指导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
一、评选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2年6月1 日前成立)的团支部。
二、评选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2 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 2022 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
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 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 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 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 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 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三、评选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 12月4日前,各团(总)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录入。
2. 各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团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线上依托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同步记录。
(二)院团委复核认定
各学院团委结合下级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总)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即核实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
支部委员会述职:根据评分表,自评在四星及以上的团支部,需将团支部具体工作与情况做成PPT,命名为“XX团支部+对标定级述职”。
听取团员意见:团支部内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按附件2《团支部民主评议纪要》进行测评。
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由相应党支部对团支部进行评价,纵向比较。
四、评选结果
评选后应及时对不予定级团支部进行整顿。4星及以上团支部须交团支部工作手册,校团委将会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将会降级。
说明:被评定为3星及以上的团支部方可参评2023年校级“优秀团支部”。4星及以上团支部方可参评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5星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请各团支部在12月9日17:00之前填写附件2与附件3并与述职PPT存于一个文件夹内,压缩打包发送到邮箱causpxytwzzb@163.com,邮件题目与文件夹压缩包命名均为“xx团支部评分结果”。